传习录以下门人徐爱录 第13条部分释读待校简体原文白话点字词查注释,选中文字可问答或纠错爱曰:“先儒论《六经》,以《春秋》为史。史专记事,恐与《五经》事体终或稍异。”先生曰:“以事言谓之史,以道言谓之经。事即道,道即事。《春秋》亦经,《五经》亦史。《易》是包牺氏之史,《书》是尧、舜以下史,《礼》、《乐》是三代史。其事同,其道同,安有所谓异?”上一章以下门人徐爱录 第12条下一章以下门人徐爱录 第14条键盘按 ← / → 翻章;触屏左右滑动翻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