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习录以下门人陆澄录 第54条部分释读待校简体原文白话点字词查注释,选中文字可问答或纠错“精神、道德、言、动,大率收敛为主,发散是不得已。天、地、人、物,皆然。”上一章以下门人陆澄录 第53条下一章以下门人陆澄录 第55条键盘按 ← / → 翻章;触屏左右滑动翻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