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经士章 第五部分释读待校简体原文白话点字词查注释,选中文字可问答或纠错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,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;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禄位,而守其祭祀,盖士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「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。」上一章卿大夫章 第四下一章庶人章 第六键盘按 ← / → 翻章;触屏左右滑动翻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