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问与终身修学

三学哲庐

梅花易数

屋舍占第四

部分释读待校
凡占屋舍,以体为主,用为屋舍。体克用,居之吉,用克体,居之凶。体生用,主资财衰退;用生体,则门户兴隆。体用比和,自然安稳。

键盘按 ← / → 翻章;触屏左右滑动翻章

屋舍占第四 · 梅花易数 · 源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