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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习录
答周道通书 第148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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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书云:“致知之说,春间再承诲益,已颇知用力,觉得比旧尤为简易。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,还须带‘格物’意思,使之知下手处。本来‘致知’、‘格物’一并下,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,还说与‘格物’,方晓得‘致知’云云。”“格物”是“致知”功夫,知得“致知”便已知得“格物”;若是未知“格物”,则是“致知”工夫亦未尝知也。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,今往一通,细观之,当自见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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