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帝内经
陰陽離合論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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歧伯对曰︰阴阳者,数之可十,推之可百,数之可千,推之可万,万之大不可胜数,然其要一也。天覆地载,万物方生,未出地者,命曰阴处,名曰阴中之阴;则出地者,命曰阴中之阳。阳予之正,阴为之主。故生因春,长因夏,收因秋,藏因冬,失常则天地四塞。阴阳之变,其在人者,亦数之可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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