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庄相法
二十二、小五极何以分明?
部分釋讀待校
點字詞查註釋,選中文字可問答或糾錯
凡五小者,一小头,二小身,三小手,四小足,五小面。此乃五件一身,还要五官六府为主,此乃身体五小也,非五官五小也。若五官俱小,为五极,乃下贱之相也。凡五小声大,五官三停六府为配为妙,如有一件不能配,即不好也。五极乃额耳鼻目口是也,即五星金木水火土。书云:五小身头共四肢,其言耳鼻口目眉,莫是五官俱得小,一生下贱是痴愚。
鍵盤按 ← / → 翻章;觸屏左右滑動翻章
正在載入正文,請稍候。
原文及現有譯註保留中文;切換語言只改變閱讀界面,不改寫正文。
柳庄相法
點字詞查註釋,選中文字可問答或糾錯
鍵盤按 ← / → 翻章;觸屏左右滑動翻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