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問與終身修學

三學哲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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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习录

以下门人陆澄录 第73条

部分釋讀待校
问“志至气次”。先生曰:“‘志之所至,气亦至焉’之谓,非极至、次贰之谓。‘持其志’,则养气在其中;‘无暴其气’,则亦持其志矣。孟子救告子之偏,故如此夹持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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